发布时间:2023-03-08 | 浏览:494 | 当前网址:/show_140.html | 【打印】
三丘田码头改建工程(施工)答疑一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原招标图纸作废,以随本答疑同步发布的招标图纸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到电子招投标平台“答疑澄清文件”的“其他文件”中的“其他”栏目中下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 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因本工程施工图纸变更导致工程量清单内容修改,故本工程原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作废,以随本答疑同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到电子招投标平台“答疑澄清文件”的“工程量清单文件”栏目中下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3.2.8-报价要求修改为“本项目采用以下方式确定承包合同价格:☑固定总价合同: / □固定单价合同: / □报价其他要求: / ”。 招标文件中涉及此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四、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修改为“近 3 年:2019 年至 2021 年”。 招标文件中涉及此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五、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1)业绩证明材料第③点修改为“以上业绩应在“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wtis.mot.gov.cn/credit/index.html)或“信用交通·福建”(http://220.160.53.3:30050/gzwz/)中登记。”
六、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的“附件二:履约担保格式”、“附件三:廉政协议” 以随本答疑纪要发布的“附件二:履约担保格式”、“附件三:廉洁协议”为准,具体格式详见本答疑附件。
七、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对各投标人均具约束力,上述约定内容与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不一致的, 以本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