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01 | 浏览:1351 | 当前网址:/show_121.html | 【打印】
本招标项目 殿前街道正本清源完善工程(施工“评定分离”) (项目名称)已由 厦门市湖里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湖里区发改局关于殿前街道正本清源完善工程建设及概算的批复(厦湖发改投[2023]11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殿前街道办事处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投融资项目 ,招标人为 厦门建发城服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厦门市湖里区
2.1.2建设规模:殿前街道已实施正本清源范围包含高崎渔港片区、鳌山路片区、兴湖片区,其中高崎渔港片区西至港兴二路,东至港东路,北侧临海;鳌山路片区北侧临海,南至高崎机场,东至嘉崇路,西侧临港汊;兴湖片区北至殿前一路,南至兴湖路,西至长岸路,东至殿前一路。项目范围内设计排水立管雨污分流改造的建筑最高15层,高度45 米;排水立管管径最大DN110 ,室外最大排水管径DN600。项目总投资概算约6187.84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管线迁改费和土地使用成本),其中:建安工程费约 5104.74 万元(其中:市政道路排水管道改造建安费约870.24万元)
2.1.3最高投标报价限价,招标人按以下第(2)项方式发布:
(2)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发布。招标项目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BIM技术应用费在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中发布。
2.1.4计划工期:总工期为457日历天,定额工期/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开工至现场完工274天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2.2.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2.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2.2.3招标范围:排水立管雨污分流改造、室外雨污混接改造、雨污水管道补齐、管道缺陷修复、垃圾收集点排水改造等未完善的正本清源工作以及片区内所有沿街店铺(城中村除外) 污水预处理设施及店铺内配套管网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2.4招标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其中,本招标项目不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2.2.5标段划分:/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和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投标人的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2022 年度信用综合评价的信用等级为施工总承包BB+及以上 级别。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5联合体投标
3.5.1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建筑业招商引进企业营收和业绩促进措施的通知》(厦建筑[2021]138号)规定,本招标项目允许非本市注册的建筑业企业与其在厦注册的子公司【由该企业全资或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或在厦注册的关联企业【关联企业指与该企业最终由同一集团(公司)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的企业】的其中一家,组成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联合体参与投标,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中:
(1)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由上述子公司或关联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业绩为准。前述业绩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第2项所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
(3)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信用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信用为准。前述信用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第3项所要求的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包括信用等级和综合得分)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第5项第2条所要求的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4)联合体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各方之间的母子公司或关联企业关系的证明资料。
3.5.2本招标项目 接受 除3.5.1项情形以外的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单位 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中所有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3-07 09:00:00 至 2023-04-10 10:15:00 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 (版本:V3.6.4及以上)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3-04-10 10:1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定性评审法(适用于其他项目 )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票决办法: 票决抽签定标法
8.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80万元 。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可以使用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其中之一形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保函、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ujia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as.xm.gov.cn/) 上发布。
招标人: 厦门建发城服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街道高林中路491号天地金融港写字楼18F
邮编: 361000
联系人: 张工
电话: 13110643158
传真: /
电子邮箱: 90437448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6号北方商务大厦211单元
邮编: 361006
联系人: 许贤煌、陈燕聪
电话: 13358355695
传真: /
电子邮箱: huaruichengxm@163.com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120.41.36.88:9101/xmjy/
联系电话: 40099969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厦门市建设局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5楼
联系电话: 0592-812352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 0592-2677186、 0592-2677200